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蕴德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资源再利用生产环保水处理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5-03 14:15:56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蕴德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资源再利用生产环保水处理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1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2890219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14楼兵团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 第十二师222团兵团准东产业园区 | 新疆蕴德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4月26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原文链接:http://sthjj.xjbt.gov.cn/c/2024-04-28/83347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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