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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4-21 04:04:32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5月14日,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6月29日,巡视组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厅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从政治上认领问题,从政治上整改问题,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过硬的作风狠抓整改落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凝聚整改工作合力。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召开动员部署会和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巡视整改专题会和民主生活会等会议10次,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王君正书记在听取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坚持从自身找问题、从主观找原因,带领班子成员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讨发言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通过深入学习、集中动员、层层发动,全面夯实了做好巡视整改的思想基础,有效凝聚了做实巡视整改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全面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对重点问题一抓到底,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构建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密切配合、合力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段逐条逐句进行原因分析,细化出48项整改任务、70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与完成时限,形成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的工作台账。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分类推进,全面提升整改工作实效。厅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相结合,合并同类项,打好组合拳,确定了整改措施及时限。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在党的建设、理论学习、财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防老问题再现、避免新问题产生,确保巡视整改落地见效。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有力确保完成的每项整改任务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历史检验。

  二、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厅党组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专题部署,系统谋划美丽西藏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二是积极对接自治区发改委,在修编《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过程中将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有关内容纳入规划。建立“每月一调度、季度一推进、半年一汇报、年度一计划”工作机制,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专班化推进、工程化实施。将高地创建纳入2023年自治区年度综合考核,统筹推进高地创建部署落地见效。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对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工作任务,坚持每月调度督办,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3年度自治区综合考核内容,督促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任务落实。

  2.切实发挥党组领导作用,扎实履行核心职能。一是扎实有序推进2023年度高地创建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建立“三区一高地”对位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服务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固边兴边富民工作中的作用。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组织开展曲水、安多和亚东3县“两山”生态价值转化路径研究,着力挖掘绿色低碳发展的地方实践创新亮点。持续推进尼洋河、纳木错美丽河湖创建申报工作。指导拉萨市完成低碳城市试点中期评估。二是组织专家赴拉萨、日喀则、山南、那曲市和阿里地区开展土壤重点工作现场帮扶指导。督促7地市完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标改造,组织完成11个小型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30)》,推进碳排放核查、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等任务的落地。三是加快《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地方立法进程,拟将《西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启动《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立法工作。四是以自治区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落实“两监垂改”各项工作要求,在“三定”规定中厘清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区域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管理制度,实现专员办人员常态化驻地开展工作。制定《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办法(试行)》,与交通、住建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监管机制。高质高效开展执法案件评查、线上执法、现场练兵等活动。将全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情况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进一步压实各级各方责任。五是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参加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岗位培训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3.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战略部署。一是修订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常态化开展维稳值班检查督导,确保维稳工作有序落实。全面维护厅内监控系统,加强技防设备管理,调整充实厅系统护院队伍。做好环境信访问题受理和处置工作,实时做好网络舆情受理和网络安全管控工作。二是组织对拉萨、那曲、山南、昌都市开展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加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案件跟踪督办,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三是充分利用“南迦巴瓦—西藏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论坛”开展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成就宣传,组织开展“环喜马拉雅”国际合作论坛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分论坛,向国内外充分展示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4.落实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决策部署。一是制定《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资金支持项目分配办法(试行)》,指导各地市精准开展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建立项目包保推进机制和定期调度通报机制。二是设立环保政策咨询日,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解答环评审批等问题。开展江达水电站、巨龙铜多金属矿和藏青工业园等现场帮扶,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00余个。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组织起草《西藏自治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备案管理规定》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23年修订)》。

  5.有力落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决策部署。一是印发《西藏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指标体系(2023年)》,将指标体系从32项扩展至38项,18项指标走在前列。按照2023年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重点任务,建立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文件和标志性工程4个清单,实行每月定期调度和包保督办机制。二是充分利用重要节点,积极宣传《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汇聚形成全域共创、全民共建生态文明高地的工作格局。加快推动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智慧监管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将污染防治攻坚“7大标志性战役”年度重点任务纳入自治区综合考核内容,明确年度考核任务要求,督促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序时推进。完成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中期自评估。加快推动自然保护地内重点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统筹做好“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组织拉萨、山南市开展“十三五”期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环境成效自评估。实施吉隆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试点项目。新增完成246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整治,完成“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一期、二期建设并投入使用,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核查。积极推进昌都市完成然乌湖白色垃圾和自建房污水问题整改。卡若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完工试运行。四是严格执行“两书一函”工作落地闭环管理机制,对“四个清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调度,实时掌握工作进展。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年度考核评分办法(试行)》,将相关评分情况纳入自治区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全面压实高地创建工作责任。修订完善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相关部门落实固体废物监管职责纳入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是制定《西藏自治区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方案(试行)》和《关于加强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六是开展强制清洁生产企业调查,建立健全企业名录,完成4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落实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决策部署。一是协调争取资金,推进自治区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及边境辐射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持续实施有关项目环评实施差别化管理政策。二是组织开展吉隆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调查项目,将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作为重点内容。借助南迦巴瓦论坛、第五届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和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广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合拉萨海关加强吉隆、樟木等口岸洋垃圾入境检查力度,有效保持洋垃圾“零入境”。建立海关、生态环境、商务、公安等部门洋垃圾联合监管机制。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抓紧抓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组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厅党组主题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并落实整改。二是大兴生态环境保护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完成主题教育专题调研,并借助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开展分管工作领域相关调研。三是在主题教育期间,通过教育疏导等方式,对受到过违纪违规处理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传递组织关怀,教育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监督,帮助其重新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四是优化调整、配齐配强厅机关纪委委员,持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提升执纪监督能力水平。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权力监督制约。一是坚持把警示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多次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参观自治区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制定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管制度,全面规范党员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正反两方面教育引导,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利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契机,及时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帮助提升党性修养,校准思想航道。三是制定《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府采购办法(试行)》,全面规范购买服务行为。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2013年以来厅系统津补贴、值班加班补助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3.扎实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一是召开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围绕改进作风讲授专题党课。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五个不”专项整治。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和激励机制,持续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建立《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规章制度“废改立”任务清单》,完成44项制度新建、修订、废止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二是严格执行干部教育管理规定,做深做实做细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修订完善考勤、会议等制度,明确纪律要求,加强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遵守、不执行的人和事,常态化开展考勤、值班等监督检查,对违反会风问题的同志进行集体约谈。三是对厅系统所有干部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进行系统梳理,完成补缴工作。结合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常态化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整治,严肃工作纪律,形成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四是规范财务报销审核审批权限和程序,全面清查厅系统报销票据,进一步加强对厅系统结算中心的管理,明确财务人员职责分工,理顺现有财务管理体系,建立职责清晰的财务运行模式。修订完善现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厅系统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理和登记。加快推进数字财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五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财政资金审批报销实施细则和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建立预算执行评价管理机制,防范资金管理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清理解散微信群12个,整合优化微信工作群20个,坚决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合理安排主题教育专题调研,为基层减负的同时集中解决了一批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治“四风”问题,着力开展“五个不”专项整治,厅系统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工作作风持续改善。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召开主题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分别进行对照检查,成员间相互批评、指出问题。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安排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分管工作开展专题研讨,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头雁效应”。及时根据班子调整情况,优化班子成员分工。二是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厅工作规则,划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职责,制定会议记录工作规范,明确会议记录、影像留存和档案管理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管理流程。三是坚持把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举措,达到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2.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做到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调整厅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办法(试行)》,完成地市监测中心干部职工首次岗位等级认定工作。完成2022、2023年度环境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二是将优秀专业技术干部提拔使用至县处级领导岗位使用。三是按照干部交流相关规定,系统梳理厅机关长期处于同一岗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个人特点、人岗相适等原则适时交流轮岗。同时利用垂直管理优势,推动市(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优秀干部双向交流任职。

  3.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选派专人指导和监督组织生活会,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二是根据各地(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人员实际,在拉萨、日喀则、林芝、那曲、阿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成立5个党支部,着力健全基层党组织。对不符合条件建立基层党组织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协调所在地生态环境局纳入其基层党组织进行规范管理。开展厅系统党务工作培训,有效提升党务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厅党组专题听取厅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干部职工队伍状况和思想动态,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进一步压实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巡视整改工作调度、督促检查、问题销号等制度,采取挂图作战、台账管理、对表销号的办法推进整改落实。将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纳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按月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力度。二是将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未完成整改的任务,纳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一体整改。充分运用“两书一函”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工作成效。三是完成2020年度自治区审计厅指出的长期挂账问题整改。定期开展对账工作,持续加强往来款项的监督和管理。

  2.推动巡视整改常态长效。一是完成对拉萨、山南、昌都、那曲4市的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计划2024年对日喀则、林芝、阿里3市(地)开展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确保本级督察实现全覆盖。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监督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配使用厅系统各部门公务车辆。制定出台公务用车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加强租赁车辆监督管理和资金使用。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将严格按照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巡视办的统一安排,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既定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从严履行整改责任,强化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常抓不懈,以钉钉子的精神,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工作成效,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系统整改、彻底整改到位。

  (一)保持政治定力,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巡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厅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有落实。

  (二)持之以恒用力,全面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把巡视后续整改工作作为全区生态环境系统的一项长期性任务,举一反三、深挖细查,高质量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果需持续推进的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项任务一项任务落实,有计划分阶段有序加以推进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一盯到底,注重整改方法,加强考核评估和跟踪问效,坚决避免打折扣、搞变通,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标志性成果。

  (三)巩固整改成果,着力强化机制建设。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以巡视整改倒逼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探索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注重既有制度的落实,对集中整改期间制定出台的系列文件,加大执行力度,严格督促检查。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针对巡视反馈的生态环境领域共性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堵漏洞、补齐短板,强化以点带面,把整改形成的好经验与解决问题的好做法固化下来,推动形成更多务实管用的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勇于自我革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严的基调,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厅班子成员示范带头作用,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全面加强厅系统各部门和各支部建设工作,强化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从严管党治党新成效引领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和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整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

  (五)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美丽西藏建设。坚持以全面推进美丽西藏建设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为统领,按照全国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安排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等重点任务落实,坚决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奋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打造美丽中国西藏样板,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4月15日至5月4日。联系电话:0891-6849015;邮政信箱: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路26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工人事处;邮编:850000;电子邮箱:  hb6834627@126.com。

   

   

  中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4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ee.xizang.gov.cn/xwzx/gsgg/202404/t20240419_412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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